(备注:已经被采纳)
建议提案事由
建议背景:《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施行。本法规定了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防范和清除外来入侵物种的职责。并规定了生物安全能力建设。还规定我国需履行相关国家公约规定的生物安全保障义务: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规定了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的义务,而我国是缔约国之一。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简称COP15)将于2021年10月11日至24日在昆明召开。
建议原因:防治以紫茎泽兰为首的外来入侵植物,并把防治转化为变废为宝的相关产业,既是全新的专项重大课题,也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但是现在,全国并没有系统的理论和经验遵循。亟需有人关心这一生物安全重大问题,最好是提出体系化建议;
建议资格:建议人于2014年知悉外来入侵植物紫茎泽兰(因其毒性最大,以下简称入侵毒草)的巨大危害,并持续关注其危害扩散趋势。也曾经于2015年提出建议,希望国家重视入侵毒草的防治问题。约在2017又专门就如何防治入侵毒草,提出建议。又于2021年1月,向COP15云南省筹备办提出相关建议。
建议主文
第一部分:入侵毒草的危害程度、范围概况
一、毒性和扩散特性概述:
(一)、其所到之处,野生、原生草本植物,寸草不生,导致野生原生草本植物灭绝。而野生原生草本植物,乃是植物生态的基础。不要以为野生原生草本植物,可有可无。其中,野生稻,乃是稻作产业的母本;其中,野生原生中草药,乃是国药的母本;
(二)、有强烈的刺鼻异味,高度怀疑其化学成分和含量具有致病毒性。百度搜索信息显示会致病:牲畜误食或吸入其花粉,会引起腹泻、气嘴、鼻腔流脓溃疡。在诸多家畜中,马对其最为敏感,误食死亡率也最高。
紫茎泽兰相较水葫芦、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植物,紫茎泽兰动物不能吃,而水葫芦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动物能吃。可见,紫茎泽兰毒性最大最烈。决定了紫茎泽兰是防治入侵植物的重心;
(三)、造成景观单一乏味,与其刺鼻异味合并,导致游客不适,损害旅游产业;
(四)、比任何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都快,且危害最大。每年三四月份其扬花期,危害最烈。其种子满天飞,如野火,扩散特别快。
二、重灾区概况:
(一)、建议人实地考察发现的入侵概述:
云南受灾最重,云南以昆明最重。概况如下:
1、昆明:建议人自2014年至今,在昆明多地看到入侵毒草的危害尤其惨烈:包括滇池北岸诸如海洪湿地等处随处可见;滇池南岸随处可见;盘龙江源头可见;世博园金殿黑龙潭等公园随处可见。昆明净土石林长湖也出现了。富民、嵩明等地漫山遍野;如下图:
上图由建议人于2021年4月拍摄于昆明金殿索道旁山箐。入侵毒草已经全部占领本地草本植物的生境。这是云南省受灾的缩影
2、丽江:2015年、2016年在丽江黑龙潭公园和丽江古城、观音峡景区、丽江机场东面山坡,只是看到零星分布;而到2021年,已经在丽江机场附近公路两侧多处土工隔栅占领全部空间。丽江乡村房前屋后也出现了很多;
3、大理:2016年在大理苍山桃花溪景区看到漫山遍野。途经洱海,发现洱海周边也不少;
2021年7月15日,在大理洱海源头洱源县西湖,发现大量毒草在水边繁殖;
4、玉溪:2017年在澄江东岸水边,发现很多;2015年高速公路两侧土工隔栅多处被全部占领;
5、德宏:2018年、2019年在腾冲公路边发现很多,在遮放贡米基地田间发现很多;
6、文山:2021年五一节,在坝美世外桃源、八宝镇及沿途公路发现很多;见下图:
上图由建议人拍摄于文山州广南县坝美风景区坝美村内,具体位于进入坝美村的地下水道洞口。
7、楚雄:公路沿途发现很多;
8、临沧:在山上发现很多;
9、版纳:也有;
10、曲靖、昭通也不能幸免。
云南已经是全国的重灾区。
(二)、贵州:在兴义也看到很多;
(三)百度百科搜索概述:其已成为全球性的入侵物种。分布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西班牙、印度、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缅甸、越南、尼泊尔、巴基斯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3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名列第一位。
其由中缅边境传入中国云南南部,现云南80%面积的土地都有紫茎泽兰分布。贵州、四川、广西、西藏等地都有分布,海南也有。大约以每年10-30公里的速度向北和向东扩散。
总之,再不防治,代价只会更加惨重。
第二部分、入侵毒草与我国生物安全的关系,相关生物安全认知理念的改良:尽管绝大多数国民,对入侵毒草一无所知,甚至当成风景;但是,它早就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生物安全破坏因素。再不防治,我国的草本植物生态系统,必定全军覆没。如若不信,请到实地看看。
国民乃至不少精英似乎认为:动物诸如大熊猫特别是人类的安全,比草本植物、灌木及木本植物的生物安全,更重要;但是,建议人认为:应该倒过来认知和确立我们的生物安全层级理念:先有草本植物等植物的生物安全,才能确保动物的生物安全。空气太平常,可动物分分秒秒离不开。草本植物太平常,可哪个动物离得开?牛羊马驴的饲料和粮食作物,都是草本植物。没有花草(紫茎泽兰除外),就没有我们的风景线,就没有云南旅游业的前途。
如果不重新认知草本植物对人类和动物的基本支撑作用,高度关心草本植物的生物安全,那么,建议人等少数人再呼吁,大家都不会重视、支持。《生物安全法》规定的“清除入侵物种”这个第一要务,恐怕也是难以收效。
第三部分:防治的紧迫性:到底现在就启动防治,还是继续观望和等待?根据建议人所到之处的入侵态势,以及百度信息,对入侵毒草的防治,就受灾省区而言,早就应该全区域启动,而不是拖到现在;而从我国全境看,虽然目前长江以北国土尚未大面积遭受入侵;但是,如果再拖延,长江以北国土,也必然大量出现。
再据建议人观察,紫茎泽兰的适应性在逐步增强,包括花期延长(三四月份的扬花期能延长到六月);抗寒能力增强:过去,在昆明冬天,紫茎泽兰茎秆叶子会枯萎,现在,冬天也可以绿油油的。这说明:并非寒冷的北方,紫茎泽兰无法繁殖生存。
一旦我国长江以北大面积出现,局面更糟:要么防治的资金,比现在就启动,花费更加巨大;要么,我国本地生物多样性遭受更大破坏。
因此,必须现在就启动。不能再等。
第四部分:入侵毒草的体系化防治机制设计:
一、设计依据和防治原则:据建议人多年的跟踪观察,入侵毒草的传播扩散特性是:先通过扬花期散播的种子,借助短途接力围棋布点式传播,达成星火燎原之势,再从起火点逐步扩大占领面积,快速连片。同时,挤占本地草本植物的生存空间,灭绝其势力范围的本地草本植物。此外,被其占领的土地土壤状况发生恶变,以后不再利于本地草本植物的生长。
如果只是某地、某省清除,而其它地方、其它省份不清除,已经清除和修复的地方,又会被再次入侵占领统治。据此,必须确立三大防治原则:
(一)、全域防治原则:是指全国乃至邻国共同行动,在空间上,防治不留死角;
(二)、防治责任全落实原则:全国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单位和全民配合共同防治;
(三)、彻底防治原则:清除必须做到连根包括须根彻底清除;清除还必须杜绝清除的根须、茎秆、叶片、花苞抛洒清除现场或者其它任何地方,防止其复生;清除的入侵毒草必须使其彻底脱毒和消失,且物理消灭(诸如焚烧)过程中,不得污染大气;立即在清除地块复种本地草本植物和灌木种子,促其尽快收复失地。
二、体系化防治机制概述:
(一)、防治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衔接:
农业农村部:尽管入侵毒草因田间管理,暂不能在田埂之内大量生发,但它对粮食种植安全,直接构成威胁:已经在田根及周边扎根,虎视眈眈。随着农村撂荒土地增多,撂荒地内,也会铺天盖地生发,进而破坏土壤。因此,中央和地方各个农业农村部门,其对口司、局、处、科室,依照《生物安全法》规定的防治职能,增加其在农村地区清除和根除入侵毒草的职责,并配备主管、兼管或分管人员。其职责和履职目标包括:
1、确保农村地区,干净彻底清除和根除田埂、田间沟渠、空地及方园周边直至林草局负责的林区和草区范围内的入侵毒草;根除清除动作开始前,先把入侵毒草和本地植物适当拨开,最大限度保护本地植物的生境和种源;
2、把清除、根除的入侵毒草,集中并全程封闭运送至指定的全程封闭闷烧(无废气排放)碳化场所;特别注意:所谓清除,是连细小须根都必须拔出、铲除,叶片茎秆特别是其花苞花絮等全株,一点不剩予以清除。而不是地表以上部分折断、割掉却留下根部不管,更不是抛洒茎秆花苞花絮随意丢弃。
原因是:除根不尽,必会复生;茎秆有不定根,遇土则能再生;花苞花絮更是传播利器;
而就地露天焚烧或填埋,均不能杜绝其再生,还会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容易发生火灾;全程密封运输至全程密封闷烧点闷烧碳化,才能绝对杜绝其种子扩散、杜绝其毒气害人害动物害牲畜,才能安全前提下,变废为宝。碳化过程绝对脱毒后,炭块可做燃料,或者用于改良土壤。这与农民焚烧秸秆或烧土肥地,是一个科学道理。
每年三、四月份扬花期间的清除工作,必须先轻轻把花苞花絮部分包裹严实,再进行除根施工。否则,就是帮助其传播;
清除工作,还必须特别关注那些看似没有入侵毒草的地方。因为,入侵毒草的入侵扩散方式,很像下围棋,先向远程泼洒零星种苗,然后快速连成一片。在那些看似没有的地方,其实有不起眼的小幼苗。其幼苗时期,最容易达成防扩散目的。清除也容易得多。
转场运输:清除根除,决不能丢弃在原地或附近,而必须集中移走。集中堆积的入侵毒草,不能采用传统的开放式或半封闭运输工具运输,并且,运输工具出发前需对轮胎进行清理,避免带泥土导致异地扩散。各地高速公路两侧、国道两侧、普通公路两侧、乡村道路两侧,之所以最容易出现入侵毒草,主要就是交通工具的快速、大范围、频繁流动,带种传播;
清除过程中,建议佩戴口罩,以免毒气伤人。
3、清除后立即修复原被入侵毒草侵占土壤的本地草本植物,种草修复的生态修复方式,比种树修复,更能快速无死角修复,毕竟树木生长缓慢,且不能覆盖被占领土;
林业草原局:据建议人多地观察对比,目前,山区林地的受灾范围和密度,比农区更重。诸如山坡、山地、林地漫山遍野,触目惊心。形势最严重。原因是,这些地方没有类似乡村土地有村民和农庄的田间管理。目前林草局的主要工作,也不是清除入侵毒草。导致几乎任其发展、漫山遍野的失守状态;据此,中央和地方各个林草局,其对口司、局、处、科室,依照《生物安全法》规定的职能,增加其在山坡、山地、林地、草原地区清除和根除入侵毒草的职责,并配备主管或兼管或分管人员。其职责和履职目标包括:
1、在国家统一划定的林草局行政监管区内,干净彻底清除和根除山坡、山地、林地及林间空地、草地及方园周边直至农业农村部负责的农村地区的入侵毒草;
2、把参照上述技术方法清除、根除的入侵毒草,集中并全程封闭运送至指定的全程封闭闷烧碳化场所;
3、参照上述技术方法,修复原被入侵毒草侵占的土壤;
4、增加技术方案:为森林防火及防止入侵毒草扩散,坚决严禁就地焚烧。其负责区域的施工难度最大,特别是山地林地陡坡。必须仔细研究清除同时确保人员、林地安全的技术方案。在机械施工无法进行的地方,需要大量的人力组织。
文化旅游部:中央和地方各个文旅局,其对口司、局、处、科室,依照《生物安全法》规定的职能,增加其在景区、公园、辖区林地、辖区草原地区清除和根除入侵毒草的职责,并配备主管或兼管、分管人员。其职责和履职目标包括:
1、确保景区、公园、辖区林地、辖区草原地区,干净彻底清除和根除其责任区周边直至农业农村部和林草局责任区的入侵毒草;
2、把清除、根除的入侵毒草集中并全程封闭运送至指定的全程封闭闷烧碳化场所;
3、参照上述技术方法,完成生态修复;
交通部、公路局、铁道部: 中央和地方各个交通、公路局,其对口司、局、处、科室,依照《生物安全法》规定的职能,增加其在高速公路、铁路、公路两侧,清除和根除入侵毒草职责,并配备主管或分管、兼管人员。其职责和履职目标包括:
1、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公路两侧外延100、500或1000米的责任区范围内,干净彻底清除和根除其责任区周边直至农业农村部和林草局责任区的入侵毒草;
2、把清除、根除的入侵毒草集中并全程封闭运送至指定的全程封闭闷烧碳化场所;
3、参照上述方法,完成生态修复;
各地城市园林绿化处:依照《生物安全法》规定的职能,增加其在绿化带的责任范围内,清除和根除入侵毒草的职责,并配备主管或分管、兼管人员。并适当减少目前过度干预绿化带花草树木生长的作业,腾出人财物资源,重点防治入侵毒草,或者派发现有资源支援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其职责和履职目标包括:
1、确保绿化带责任区范围内,干净彻底清除和根除其责任区周边直至农业农村部和林草局及毗邻单位责任区的入侵毒草;
2、把清除、根除的入侵毒草集中并全程封闭运送至指定的全程封闭闷烧碳化场所;
3、完成生态修复;
其它相关单位:各单位包括各地水果种植园、养殖园、公司企业、学校、小区等,凡是有裸露土地及房前屋后可能生长入侵毒草的任何单位,增加入侵毒草的防治职责。
其中,农业大学、植物研究所等最直接相关科研单位,增加特殊专门职责或研究课题:研发清除、变废为宝的脱毒技术、或者生物杀灭技术,或者研究入侵毒草能否用于生物杀虫制剂,或者研究生物制剂杀灭入侵毒草的技术等课题。
街道社区、村委会:增加其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和村民清除其房前屋后入侵毒草的职责,并配备专用垃圾箱,定期或不定期把清除的入侵毒草统一全密封汇集交由本市本县闷烧碳化点。日常教育和督促居民和村民不得随意丢弃清除的入侵毒草,随意丢弃必定会前功尽弃,还会造成新的扩散传播。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增加职责:受“国家生物安全领导机关”, 例如新设的“全国生物安全监察委”委托,协助国家生物安全统一领导机关,全面督查、监测上述各分管职能部门防治入侵毒草的绩效。职能目标是:
1、检查防治绩效,发现问题,提报全国统一领导机关表彰成绩或处罚失职;
2、兼管防治不作为、乱作为;
3、协调上述各个职能分工部门遇到的跨部门、交叉问题,提报国家统一领导机关决定;
4、代表全国统一领导机关监测清除后生态修复效果,督促整改修复不到位问题;
5、巡回督查,顺便发现其它生态破坏、环保问题,为国家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提供决策依据;
二、人员组织和财政扶持补贴保障:
(一)防治人员重点保障:上述职能分工部门中,林草局的任务最重、最难完成,原因是2003年被列为第一批入侵物种以来,国家并没有把入侵毒草列为必须立即消灭的第一生物安全敌人,入侵毒草在农耕管理以外的山区,无限疯长,林区、山区入侵量大、地广,交通不便、坡陡难行,机械清除难以实现。加之需要大批人力而附近村民多数进城。
为此,要实现最大重灾区的防治目标,组织、动员人力是工作重点;
(二)还需要财政扶持、劳动补贴的倾斜政策。生物安全法规定了国家财政扶持,但是没有明确扶持的重点。建议把扶持重点或倾斜对象,放在林地、山区的防治工作。例如,大理苍山桃花溪景区附近,入侵密度很大,但在山区陡坡,特别是山水流经两侧,人力都难以到达。人力组织和财政保障不到位,估计防治绩效难以达成。
三、毒性宣传和防治技术宣传与防治动员:在上述各部门开始正式启动防治工作之前,特别是在重灾区、重点区域,广泛宣讲入侵毒草的危害,特别是对人体、牲畜、庄稼、野生粮食种群、野生中药材的危害、毒性宣讲,特别重要。广泛深入的宣讲和媒体报道,使得民众分清敌人与朋友,达成共识,同仇敌忾,才能得到民众的全面配合、支持。人民群众一旦参与,事情就好办了。
为了广泛宣讲,建议国家把早就开始关注和研究入侵毒草的那些科研人员召集组织起来,赋予他们早已期盼的国家使命。据建议人所知,云南省有些科研人员十年前就已经开始关注紫茎泽兰问题,还有些科研人员曾经研究过变废为宝的产业化课题。在以前的建议中,建议人曾经提到过云南的数位这方面的科研人员,可惜多年没有政策法律的系统支持,这些人我也记不得他们的姓名了。
四、防治开始实施:
(一)、具体危害程度普查评估及人财物、技术、工具、设备投入评估。评估之后行动,则进攻重点和进攻方案,得以准确锁定;
(二)、具体防治方案确定:上述各部门具体防治方案,上传于全国统一领导机关的大数据汇总平台报备后实施。建议人特别建议:无论在哪里实施,技术上,都应当先把入侵毒草与本地草本灌木区分和分离开,再实施清除和根除。如果入侵毒草连同本地草本植物一股脑挖掘,原生野生本地草本植物的稀有种质资源及其生境,必定被破坏;
(三)、清除和根除施工:可参照上述各部门职责划分中建议的技术方案,或者实地调研后形成的技术手段。
(四)、封闭运输:之所以必须全程密封,是因为入侵毒草的茎秆和花苞、花絮,太容易泼洒,一旦泼洒,会造成大范围异地扩散,帮了入侵毒草的大忙。
(五)、全程封闭闷烧(不排烟)碳化出碳,变废为宝:此方案可能是最安全、对大气没有污染的变废为宝方案;也可以和现有垃圾焚烧方案实现科学结合、配套或者改进。
(六)、其它变废为宝方式:有人使用入侵毒草作为牲畜的饲料原料,占比约30%;建议人不建议作为饲料原料。因为除了刺鼻异味外,化学成分毒性状况也需研究;可能可以作为饲料原料的,是与入侵毒草最近似的植物“飞机草”,它很容易与紫茎泽兰混淆。飞机草,是否属于入侵毒草,建议人没有研究过。入侵毒草能否作为饲料原料,或者其它变废为宝技术,应当研究清楚再定。
(七)、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生物安全法规定要建设关键基础设施。建议人建议国家论证“全程密封无烟闷烧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可以论证,现有垃圾焚烧中心,能否改良使其同时具备把入侵毒草变废为宝?
(八)、关键技术攻关研发及成果产出转化应用推广:生物安全法规定了这个任务。在入侵毒草防治领域,关键技术可能是山区林区清除机械、全程密封运输工具、变废为宝终端设备设施的生产技术,以及虫害及入侵毒草生物防治制剂技术。
五、生态修复和控制:
(一)、入侵毒草被清除和根除后,必须立即修复被侵占的土地,种植本地草本植物灌木加树木,避免入侵毒草的不可见残余基因造成死灰复燃,前功尽弃;如果认为只要清除根除即可,鉴于入侵毒草的超强再生力,本地草本植物还是无法重新夺回失地。
(二)、修复后监测和预警:尽管已经就地即时修复,但是,数月内,修复实效难以看到,还需至少每半年实地监测本地草本植物的复生状况;如果存在入侵毒草幼苗的复生,必须立即跟踪清除根除,才能稳定防治实效,最终实现彻底消灭入侵毒草、永不再犯的宏伟目标。
六、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等周边邻国的协作和多双边协定及执行:我国遭受入侵毒草的大举入侵,最初是从南方的缅甸等国入境云南等地。证明只把我国境内的入侵毒草消灭,还不足以最终、长期实现生物安全。如果这些邻国的入侵毒草不清除,甚至更大范围扩散,必然又飞入我国境内生根发芽。这也会造成前功尽弃。因此,我国生物安全国家领导机关,还需与所有受灾邻国,达成长期的互助协作机制,共同行动防治。甚至必要时,签订多双边防治协定。
可考虑,由云南省利用COP15在昆明召开,率先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相邻省份政府,磋商签订防治文件。
第五部分:产业链构建培育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资金扶持:
一、全产业链构建培育:
乘着COP15在昆明召开,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发展中国家有资金技术扶持和分享规定,建议我国讨论和争取确定入侵毒草等生物安全防治产业化的方案和路径。
可以考虑全产业链构建和培育的一些基本思路。例如:
第一环:入侵毒草危害地域及程度普查及评估服务业;
第二环:平地及缓坡地分离根除机械研发、制造、维修业。并行陡坡地人工根除服务业;并行被破坏野生草本灌木生态修复及维持服务业;
第三环:全程全封闭转场运输车辆研发、制造、维修业;
第四环:无泄漏对接运输车,加全过程封闭传送带,加全程全封闭无烟排放闷烧碳化炉窑研发、制造、维修业;
第五环:无害化碳化燃料供销、消费服务业;
第六环:已生态修复区域监测及再入侵预警服务业;
第七环:防治技术支持及变废为宝衍生产业,如生物制剂产业。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了生物安全保护义务,并规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及惠益的分享,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扶持;
另一方面,墨西哥、美国等国,也是紫茎泽兰的受害国,东南亚等国,也是紫茎泽兰受害国。这些国家的防治经验、技术、惠益,我们可以依法分享,我们可以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争取紫茎泽兰的防治经验、技术分享,以及联合国资金扶持;或者,我们可以利用这些国家的防治需求。从而,争取签订防治紫茎泽兰的多边或双边协定,或者把防治紫茎泽兰的多国乃至缔约国共同行动,达成一致愿景、共识或者昆明宣言。
而大会很快就要召开,我们应当尽快拿出一个适当的方案。
建议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云南省委
基层委一支部会员
刘城宏
工作单位: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
电话:151 9887 3836